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』之文字說明
返回按鈕

桃園市大園尖山考古展示館-最新消息

News
:::
113年度志工招募簡章

113年度志工招募簡章

一、招募對象與資格

(一)年齡:18歲以上。

(二)語言能力:口語表達順暢,具外語能力者尤佳。

(三)資訊能力:具備上網、使用APP(LINE)、收發電子郵件能力。

(四)服務時數:每次執勤4小時,每年累計時數須達40小時以上。

(五)有愛心熱誠、積極主動學習、待人處事圓融、溝通能力佳。對臺灣史前文化及考古活動有興趣且有志於服務社會大眾,並能配合本館志願服務規定與時間者。

(六)本次招募以教育活動推廣、觀眾服務為主,可於例假日協助教育活動推廣者尤佳。

 

二、報名方式:

下載「大園尖山考古展示館113年度志工招募簡章」。填妥報名表後,以下列方式(擇一)繳交報名表。

(簡章下載處)

(一)電子郵件:將報名表(含照片)電子檔電郵至10065865@mail.tycg.gov.tw。

(二)紙本繳交:將報名表(含照片)繳交至大園尖山考古館櫃台。

(三)紙本郵寄:將報名表(含照片)郵寄至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科,註明「報名113年大園尖山考古展示館志工招募」。

 

三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。

 

四、甄選流程

(一)報名表審核:通過審核者,館方人員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談時間,未通過審核者相關資料恕不退件。

(二)面談:館方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面談時間及結果。

(三)教育訓練:

1.基礎訓練(6小時):

(1)已領取志願服務紀錄冊者,請提供封面影本備查。

(2)未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者,請上臺北e大網站(https://elearning.taipei/mpage/) 點選「志工基礎教育訓練」線上學習課程,於實習結束前繳交志工基礎訓練證書。

2.特殊訓練(8小時):經本館特殊訓練課程受訓完畢始具備實習資格。

(四)志工實習:由館方人員、本館志工及導覽員帶領,實際參與觀眾服務,共計4小時(1次)。

(五)實習期間服勤正常符合規定者,期滿經幹部會議審核後,始成為正式志工排班服勤。

 

五、志工服務

(一)服務內容:協助展場導覽解說、多媒體互動體驗、尖山寶藏桌遊導覽及觀眾服務等。

(二)服務時間:分上午時段(9:00-13:00)與下午時段(13:00-17:00),值勤時數至少四小時。

(三)其他:

1.本館志工需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志工在職訓練,以充實服務時所需技巧與知能,提供完善的服務品質。

2.志工服務期間之出勤情形、服務績效、專業知能等,須接受本館考核。

3.因違反服務守則與本館規定,經本館解除志工資格或因個人因素主動放棄志工資格者,應繳回志工背心等相關物件。

 

六、本案洽詢電話:文化局文化資產科03-3322592分機8606李小姐。